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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发放高温津贴温度要求

08-24     浏览量:54

2022年6月7日,安徽省人社厅发出《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淮北市高温津贴相关事项如下:

一、温度要求

根据规定,发放范围为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(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及以上)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。

气温以安徽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。

二、补贴要求

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,建立高温津贴制度,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。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,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。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,在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。对用人单位未执行高温津贴政策的,劳动者可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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